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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安徽的“双城战略 ”

时间:2023-08-08 阅读:158 作者:程必定

“十三五”期间安徽的“双城战略 ”

 

程必定

 

关于城镇化战略,安徽是在2001年正式提出的,并且列入“十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城镇化对安徽的发展将更为重要。特别是安徽最近又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的两个试点省份之一,城镇化的战略意义就更为突出。因此,讨论安徽“十三五”发展思路,就有必要深入研究安徽的城镇化战略,本文提出安徽的“双城战略”,意在丰富这一讨论。

 

一、“双城战略”解析

本文所指的“双城战略”,是指城镇﹙市﹚化战略和城市﹙镇﹚群战略。有人会问,这两个战略实际上是一个战略,即城镇﹙市﹚化战略.为什么要分开称之为“双城战略”呢?对此有必要作些解析。

一般认为,城镇化或城市化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 似乎是一讲即明的常识性概念,实际上,这样的理解是简单的、过于宽泛了,可以说是泛化的城镇化或城市化概念。实际上,城市化虽是一个自然形成的历史过程,又是包含着丰富内容的广义的概念,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城市化的内涵与外延是不同的,世界城市化发展史表明,广义的城市化大体可以分为三个有明显区别的演进阶段:即乡村城镇化、城镇城市化和城市都市化﹙见下表﹚。处于不同的阶段,就应该实施不同的战略。

由表可见,在城市化的第一阶段,人类社会还是处于落后的农业社会阶段, 乡村是人类活动的主要空间载体,城市发展处于起步阶段,而且数量少、规模小,更不具备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功能,西方国家称为“城堡”,中国的古代称为“城池”,只具有政治与军事作用。这样,城市化主要是起步

广义城市化三个演进阶段的区别对比

阶段

乡村城镇化

城镇城市化

城市都市化

空间主体形态

小城镇小城市

大中城市

城市群城镇组团

社会变化特征

人口城镇化

“二元”结构显现

社会现代化

人的变化特征

空间的变化

职业的变化

人的追求的变化

 

于乡村,而乡村发展的最好结果是成为小城镇。这样, 小城镇成为这个城市化的空间主体形态,社会变化的特征是人口的城镇化,大量的乡村人口走向城镇,人的变化特征是空间的变化。因为乡村是城市化的起点,而村发展的最好结果是小城镇, 所以,第一阶段的城市化可以称为“乡村城镇化”。

到了城市化的第二阶段,城镇多起来了,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在工业化的推动下,弱的小城镇开始向功能复杂的城市发展, 一些小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功能不断提升,逐渐成长为小城市,一些小城市逐渐成长为大中城市,城市成为这个阶段城市化的空间主体形态。在这个阶段,城市与农村的界限分明,“二元”结构显现,成为重要的社会变化特征;很多农民变为产业工人,城镇居民也经常有职业的变动,人的变化特征凸显为职业的变化,其意义超过了第一阶段仅仅是人在流动中发生的空间变化。因为城镇是这一阶段城市化的新起点, 所以,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可以称为“城镇城市化”。

到了城市化的第三阶段,城市多起来了,工业化程度大幅度提升,交通越来越发达,相邻城市出现集群发展、组团发展, 城市布局、城镇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从而导致城市化空间形态的变化,城市群或城镇组团成为这个阶段城市化的空间主体形态。在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的推动下,社会变化的特征是迈向现代化,“二元”结构趋向缩小,由此而导致的人的变化特征,是实现个人对事业和幸福生活的追求,越来越多的人并太在意是住在大城市还是小城市,对职业的自主选择性增强了,流动性也提高了。因为城市群或城镇组团构成了现代意义的都市,而都市的起点是城市,所以,这个阶段的城市化可以称为“城市都市化”。

从乡村城镇化→城镇城市化→城市都市化,构成了社会长期发展的一条主线,而这条主线就是城市化,包含着乡村城镇化、城镇城市化、城市都市化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是城市化这条主线在不同发展时期的具体实现,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这个发展时期更具有针对性、战略性,需要特别加以强调。人类社会通过漫长的历史演变,目前已进入了城市化的第三阶段,城市化的空间主体形态是城市群,在城市化的主线下突出城市群,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可以把城市群与城市化相并列提出“双城战略”,标志着在城市化的主线下突出发展城市群, 凸显了城市化战略的时代特征,不仅是合理的、科学的, 也更具有针对性、有效性。

就城市化的第三阶段而言, 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在什么情况下进入城市都市化阶段呢? 世界城市化的发展史表明,大体是在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时,就会进这个阶段,城市群成为这个阶段城市化发展的主题。在这个时候,政府应该推进“双城战略”,引领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的新发展。

 

二、“十三五”期间安徽为什么要提出“双城战略”

对照广义城市化逐级演进的三个阶段,当前安徽在总体上处于城市化的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转型时期,即由城镇城市化向城市都市化的转变。这是根据安徽的省情特征和城镇化的演变规律所作出的判断。

前已指出,世界城市化发展史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率在达到50﹪时,就会出现城市群或城镇组团。2014年,安徽的人口城镇化率为49.2﹪,己接近50﹪,2015年会突破50﹪这个历史“拐点”,是作出上述判断的基本原因。50﹪的人口城镇化率为什么会成为历史的“拐点”呢,还需要从世界城市化的演变历史加以考察。

世界城市化的演变史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率在达到50﹪时,城镇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超过农村人口,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会出现由农村为主导向以城市为主导的历史性转变,城市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城市和城镇不仅在规模上快速发展,重要的是功能不断完善,对人口与要素的承载力不断提升,又会进一步吸纳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人口城镇化率又会逐年提升。在这种情况下, 城镇化发展的空间结构会发生重要变化,那些承担区域性经济、社会、文化中心功能的城市,将会形成城市经济圈。城市经济圈具有向城市群发展的趋势,但不是每一个城市经济圈都可以发展为城市群,在我国,只有以直辖市、省会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经济圈,才有可能发展为城市群。在其他城市经济圈,相邻城镇会组团发展,形成规模不等、形态不同的城镇组团。这样, 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率在达到50﹪时,以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镇组团,就会开始发展起来。

城市群和城镇组团是相邻城市﹙镇﹚的集群,不仅是由自然地理区位所决定的,更是由经济社会发展条件所决定的。工业革命以后,欧洲地区、尤其是英国的经济最为发达,相邻城市﹙镇﹚最先具备形成集群的基本条件,城市群和城镇组团也就最先出现。早在1898年,英国学者E·霍华德观察到英国相邻城镇的集群现象,最先提出了“城镇群体”(town cluster)的概念①。1915年,还是英国的另一位学者迪格斯(R·Dickinson)观察到英国已有7个城镇密集区,伦敦周边已形成城市群,进而又考察德国的柏林、鲁尔,美国的纽约、芝加哥及匹兹堡等地也出现了城镇集群现象,在其所著的《进化中的城市》(Cities in Evolution)中,提出了“城市区域”(city region)的概念,认为这是因为城市的扩展跨越了城市的边界,众多相邻城市影响范围的重叠产生的②。1930年,又是一位英国学者C·B·Fawcect观察到英国一些相邻城市的建成区已逐渐成为“连续区域”,对城市群的空间范围作出了分析③。此时,英国统计部门还提出“地方行政区域结合体”(aggregates of local authority area)的概念,这种“结合体”实际上就是相邻城市的集合体,并纳入国家的区域经济体系,这是对城市群范围的最早界定。不久,美国提出了“标准都市区”概念,也纳入国家统计体系,比英国统计部门提出的概念又进了一步。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发达国家经济进入了新一轮的恢复发展周期,加之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快速及高速公路的兴建,城市之间的交通联系越来越便捷,尤其是汽车进入了中高收入阶层家庭,城市人口开始向郊区转移,一些相邻城市几乎连绵成片,城镇组团普遍出现。1950年,世界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28.4%,而发达国家的这个比例已达到51.8%④,从这个年度起,进入了50﹪这个历史的演进“拐点”,发达国家相邻城市﹙镇﹚的集群普遍发生。在这种背景下,1957年美籍法国地理学家简·戈特曼(J·Gottmann)第一次提出了“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概念,是对相邻城市集群现象的最恰当概括,从而被人们所普遍接受。1976年,戈特曼在《全球大都市带体系》一文中提出世界六大城市群,并预言中国长三角地区会成为世界六大城市群。可见,城市群几乎经历半个多世纪的演变和发展,经过众多学者的精心“雕刻”,才有了一个恰当的名称。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最初的“城镇群体”,还是中途提出的“城市区域”、“连续区域”、“地方行政区域结合体”、“标准都市区”,乃至最后定型的“城市群”概念,在实质上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相邻城市(镇)的集群。可以说,城镇化率达到50﹪是历史性的 “拐点”,进入了这个“拐点”,城市化过程中就会形成的相邻城市的集群,城市群和城镇组团也就会快速发展起来。

我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我国相邻城市的集群现象在总体上迟于发达国家,也略迟于世界大多数国家,但在局部地区早已达到或超过城镇化率50﹪这个历史“拐点”。如北京、上海、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广东等省市的人口城镇化率在2000年就进入了这个“拐点”,与世界城市化的总体发展同步﹙世界城市化率2000年的平均水平也是50﹪﹚;接着,江苏、浙江在2005年进入了这个“拐点”,内蒙古、福建、重庆又于2009年进入这个“拐点”,海南、山东也接近这个“拐点”。2010年,我国城镇化率为49.95﹪,标志着全国进入这个“拐点”, 城市群和城镇组团在中国开始普遍发展起来。

在安徽,2015年的人口城镇化率会突破50﹪这个历史“拐点”,这是就全省的总体情况而言的,但是,由于存在着区域的差异性, 2014年,合肥及沿江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率大多超过60﹪,而皖北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率大多40﹪左右,由于这种差异,城市群和城镇组团在全省的发展程度是不同的。世界城市化发展史还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时,城市群处于快速发展期; 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时,在人口稠密且交通发达的地区,城镇组团会出现。据于这样的经验, 我省在“十三五”期间, 合肥及沿江地区应顺应城镇化的演变规律促进城市群的发展,主要是推进城市城市经济圈向城市群的演度, 皖北等其他地区应推进城镇组团的发展,主要是培育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功能,以这些城市为中心发展城镇组团。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安徽的城镇化在总体上处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转型时期,即由城镇城市化向城市都市化的转变,发展城市群和城镇组团应是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徽城镇化的发展主线。所以, “十三五”期间我省应推行“双城战略”。

 

三、“十三五”期间安徽“双城战略”发展构想

1培育和发展江淮城市群

主体功能区是我国新型城镇化的空间主体形态,安徽推行“双城战略”,必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制度。2010年国务院颁发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我省的江淮地区是全国18个重点开发区之一,而重点开发区是重点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地区,也是可以发展城市群的地区。根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 江淮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方向是建设江淮城市群。正因如此, 2013年11月安徽省政府颁发的《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出,“构建以江淮城市群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是正确的、具有战略眼光的。因此,安徽推行“双城战略”,首先应该培育和发展江淮城市群。

早在2006年,我省一些学者最早提出了江淮城市群概念。2008年5月18日,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安徽省发展战略研究会联合课题组向国家发改委和安徽省委省政府呈报了《关于构建江淮城市群并列入国家重点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因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初稿中, 没有考虑安徽设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全省大地不是限制开发区,就是禁止开发区,引起了安徽省发展战略研究会的焦虑。于是,省发展战略研究会立即联合中国区域经济学会成立课题组,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提交了上述研究报告与建议,引起了国家发改委和安徽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将这个研究报告与建议批示给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组考虑,安徽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也将这个研究报告与建议批示给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安徽省政府也及时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将江淮地区列为国家重点开发区域﹙见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秘「2008」47号文件﹚。基于这些缘故,江淮地区才列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为安徽的发展争取到了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

江淮城市群的范围包括合肥、蚌埠、淮南、六安﹙部分﹚、滁州、安庆﹙部分﹚、池州﹙部分﹚、铜陵、芜湖、马鞍山、宣城﹙部分﹚等11个城市, 合肥是核心城市, 芜湖、安庆、蚌埠、淮南是副核心城市,构成“1+10”或“1+4+6”的空间结构,是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及沿淮城市带发展的必然融合。据对2013年的统计,上述范围江淮城市群的常住人口、国土面积和经济总量,分别占全省的54.06﹪、55.26﹪和74.22﹪,是安徽省经济文化发达地区,在全省承担着重要的主体功能。发展江淮城市群的重大意义,一是构建安徽崛起的战略支点,优化全省生产力布局与人口分布的空间结构;二是突出一个省级城市群,培育全省“发展极”;三是构建起既面向长三角又面向中部地区的“双重功能”城市群,在长江经济带和东中部地区产业转移、结构提升中,起到战略支撑的作用,既符合安徽“四出之地”的省情特征,又超越本省的范围,在全国也具有跨区域性的重大战略意义。因此, “十三五”期间安徽推行“双城战略”,应重视江淮城市群的培育与发展。

有人会提出,安徽已进入长三角,合肥已成为长三角城市群的副中心, 江淮城市群就不存在了,没有必要再提江淮城市群。我认为,这种提法至少没有正确认识长三角城市群。因为我国要建设的长三角城市群,不是一般的城市群,而是世界级的城市群,成为继美国波士华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日本东海道城市群、英国伦敦城市群以及欧洲西北部城市群之后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一般的城市群是单核心的城市群, 而世界级的城市群则是多核心的城市群,每个核心城市都有一个规模较小的一般意义上的次区域城市群,这些次区域城市群规模和发展水平都有差异,共同集成了一个世界级的城市群,世界五大城市群都是这样,世界级的长三角城市群也应该是这样。从长三角地区的实际情况看, 世界级的长三角城市群至少有两个次区域城市群:一是沿海的长江地理三角洲地区的小长三角城市群,二是近海临江的安徽江淮城市群。再说,同位于长江两岸的中游和上游城市群,虽然还不是世界级,就分别有三个和两个次区域城市群,要建成世界级的长三角城市群,为什么不能有两个次区域城市群呢?仅此分析就可以认为,提出和发展江淮城市群,是合理的、必要的。

2、培育和发展次区域城镇群、城镇组团

为推进全省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安徽除在全省层次重点建设江淮城市群以外,还要在次区域层面,以地级市为核心,以1小时车程为半径,建设若干规模较小的紧凑型城镇群或城镇组团,包容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的协调发展,以辐射全省、带动农村,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空间形态,以进一步优化全省的空间结构,便于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

从中长期趋势看,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安徽大中小城市应协调发展。通过研究与预测,到2020年以后,安徽城市数将由目前的22座增加到83座,形成合理的城镇化格局。按照新的城市等级标准,人口超500万的区域性特大城市1座,即省会合肥;人口超100万的地区性Ⅱ类大城市5座,即淮南市、芜湖市、蚌埠市、阜阳市和安庆市;人口在50--100万的中等城市7座,即淮北市、马鞍山市、铜陵市、亳州市、宿州市、滁州市、六安市;其他为人口在50万以小的小城市。此外,还有800多个建制镇,这些城镇会围绕区域性中心集群发展,形成若干个城镇组团。根据全省主要城市的发展趋势及交通网络的不断完善,全省次区域将形成7个规模不等的城镇群、城镇组团:

一是合肥都市圈。包括合肥市、六安市﹙不含金寨、霍山部分﹚、淮南市、滁州市和安庆的桐城市,面积4.13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13年为2037万人,2020年约215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0%;2030年达23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5%。

二是芜马宣城镇组团。包括芜湖市、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面积1.26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13年为836.7万人,2020年约920万人,城镇化率为65%,2030年约1000万人,城镇化率达80%。

三是安池铜城镇组团。包括安庆市(不包括岳西县、桐城市)池州市(不包括石台县、青阳县)、铜陵市,面积2.25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13年为674万,城镇化率为51.7%,2020年约740万人,城镇化率接近65%,2030年约82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5%。

四是沿淮城镇带。包括阜阳市区、淮南市、蚌埠市,面积2.11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12年为1330万,城镇化率为45.4%,2020年约1400万人,城镇化率超过55%,2030年约1500万人,城镇化率65%以上。

五是淮北—宿州城镇组团。包括淮北市与宿州市,面积125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13年多757万,2020年约800万人,城镇化率超过50%,2030年约880万人,城镇化率65%。

六是亳州田园城镇体系。亳州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次区域板块,面积125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13年为495万人,城镇化率仅34.4﹪,办全省最低,2020年约520万,城镇化率超45%,2030年约580万人,城镇化率超60%,发展思路是建成生态化的美丽富绕田园城镇地区。

七是黄山旅游城镇体系。黄山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次区域空间,面积1.44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为2013年为207.6万人,城镇化率46%,2020年约220万人,城镇化率55%左右,2030年约240万人,城镇化率超65%左右,发展思路是建成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

四、“十三五”期间安徽“双城战略”发展道路

1、走“人口转移”和“结构转型”并存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十三五”期间我省推行“双城战略”,应走“人口转移”和“结构转型”并存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在中心城市主要是走“人口转移”的城镇化道路,在县域层面主要走“结构转型”的城镇化道路,其空间载体是新市镇和农村新社区,农村人口可就近就地实现城镇化。

城镇化的本质是“人的城镇化”,而“人的城镇化”有两种实现途径,一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亦即“跳农门”异地实现市民化,这是“人口转移”型的城镇化;二是农村地区空间结构向城市化转型,农民不“跳农门”, 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上也可以达到城镇或“准城镇”的水准,这是“结构转换”型的城镇化。

传统城镇化只是“人口转移”型的城镇化,而新型城镇化是“人口转移”型和“结构转换”型并存的城镇化,这是与传统城镇化不同的新内涵。在我国,1980年代以来快速发展的城镇化, 是“人口转移”型的城镇化,导致数亿进城农民工没有实现“人的城镇化”,需要“补课”,还有数亿农村人口要向城市转移去追求“人的城镇化”, 需要“加课”,而城市又受人口承载力的约束,就会有一部分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即“结构转换”型的城镇化。所以,从国情出发,我国要走“人口转移”型和“结构转换”型并存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安徽是中国的“缩影”,从安徽省情出发,就更应走“人口转移”型和“结构转换”型并存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对一个省区来说,按照空间尺度,新型城镇化有三个新特征:一在全域上是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二在次区域上是城镇组团的形成与发展,三是在县域上是新市镇的形成与发展。在这三个空间尺度,全域层面城市群的形成与发展主要是走 “人口转移”的城镇化道路,因为农村人口只有离开家乡向城市转移,异地实现“人的城镇化”。次区域层面城镇组团的形成与发展既要走“人口转移”的城镇化道路,又要走“结构转换”的城镇化道路,因为远离次区域中心城市的农村人口也要离开家乡向城市转移,异地实现“人的城镇化”,次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地区的农村人口不需要离开家乡,也可以就近实现“人的城镇化”。县域层面新市镇的形成与发展,主要是走“结构转型”的城镇化道路,因为有了新市镇,农村人口也不需要离开家乡,可以就地实现“人的城镇化”。限于篇幅,下面只讨论如何走“结构转型”的城镇化道路、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实现“人的城镇化”问题。

关于结构转换型城镇化所形成的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实现“人的城镇化”,与马克思早在160多前所说的“乡村城市化”具有相同的内涵。马克思在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根据英国自18世纪60年代以后产业革命推动的城市化发展就深刻地指出:“古典古代的历史是城市的历史,不过这是以土地财产和农业为基础的城市;亚细亚的历史是城市与乡村无差别的统一(真正的大城市在这里只能干脆看作是王公的营垒,看作真正的经济结构上的赘疣);中世纪(日耳曼时代)是从乡村这个历史的舞台出发的,然后,它的进一步发展是在城市和乡村的对立中进行的;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⑤。马克思在人类城市化研究史上第一次提出的“乡村城市化”,就是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实现城镇化的结构转换型的城市化,既是对英国这个时期城市化发展的概括,也是对城市化发展趋势的科学判断。

实际上,我国已有不少农村地区已出现了结构转换型城镇化,农村人口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正在就近就地实现“人的城镇化”,在长三角地区尤为普遍。比如,浙江省自2003年提出在农村地区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美丽乡村建设以来,农村地区经济社会结构开始向城镇化转换型,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许多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实现了“人的城镇化”。处于经济不是最发达的浙江西部的安吉县,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注重对农村经济、社会、布局、环境等的有机更新与结构转型,已建成18个城市化新村,农民在新村就地实现了“人的城镇化”⑥。安徽省在上世纪90年就开始推进重点镇建设,一些小城镇逐渐发展成为具有“产城一体”特征的“新市镇”,一些农民转移到具有“新市镇”功能的小城镇就业、生活,就近就地实现了“人的城镇化”。特别是沿江地区的一些县市,这样的小城镇已占较大比例,县市城镇化水平有显著提高,如沿江的铜陵、马鞍山、芜湖市三市2013年城镇化率分别达到76.3%、62.3%和59.1%,在一些县,如马鞍山的当涂县、芜湖市的芜湖县、铜陵市的铜陵县,2012年以后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50%这个历史“拐点”⑦,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已由“农村为主导”进入以“城镇为主导”的新阶段,许多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实现了城镇化。

2、推进小城镇向新市镇的转型发展

走“结构转型”的城镇化道路、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实现“人的城镇化”,关键是小城镇的发展。当前,安徽有836个建制镇,近1000个乡集镇。从功能性分类看, 我省的小城镇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乡村型”小城镇,二是“城市型”小城镇。所谓“乡村型”小城镇,就是小城镇在经济、社会、文化及基础设施等方面体现的功能特征,仍然具有乡村的很多属性。所谓“城市型”小城镇,就是小城镇在经济、社会、文化及基础设施等方面体现的功能特征,已经具有城市的某些属性。两种类型的小城镇在人口及建成区规模、产业结构、社会事业、公用设施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别。根据有关标准衡量,只有县城和少数规模较大的建制镇是“城市型”的小城镇,约占小城镇总量的10%左右,其他小城镇基本上都是“乡村型”小城镇,约占小城镇总量的90%左右。因此, 我省各县推进就近就地城镇化,关键是推进小城镇的转型升级。

小城镇应向什么方向转型升级呢?根据沿海发达地区改革开放以来小城镇发展的实践经验, 小城镇转型升级的方向应是前面所提及的新市镇。

新市镇概念最早是苏南地区上个世纪90年代在发展小城镇时提出的,很快被许多省份引用,我省最早是肥东县在2009年编制“十二五”规划时提出的。综合分析各地的实践经验,新市镇作为小城镇的功能性概念,是指 “乡村型”小城镇向“城市型”小城镇提升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在许多方面具有城市属性的新型小城镇。

与传统小城镇相比,新市镇具有新功能、新形态、新布局、新居民四个鲜明特征。所谓新功能,即新市镇作为镇域中心,在经济、社会、文化、交通、环境与生态等方面的功能逐渐增多,作用也逐步增强,某些方面已具有城市的功能。所谓新形态,即新市镇脱胎于“乡村型”小城镇,具有“城市型”小城镇的新形态,在“硬形态”和“软形态”两个方面都发生新的变化,在“硬形态”方面主要是市政建设已具有城市特色,在“软形态”方面主要管理与环境都具有城市品质。所谓新布局,即新市镇的发展带动小城镇资源的重组与整合,县域城镇体系形成更为合理的新布局。所谓新居民,即新市镇的发展会吸引周边农村人口就近转移,到新市镇投资置业购房,人口规模会逐渐扩大,新老居民在思想观念、心理文化、生活方式乃至风俗习惯等方面会逐渐缩小与城市居民的差距,从而造就新居民。

新市镇的新功能、新形态、新布局和新居民,是对小城镇的全面提升,将会大大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成为周边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城镇化的新型载体,是县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空间形态。因此, 我省应将新市镇作为小城镇转型升级的方向。

3、开拓新市镇建设的新路径

新市镇作为一种新型的城镇形态,应该走出一条新型的建设道路。我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 开拓新市镇建设的新路径:

一是产城一体化。即以产业发展为前提建设城镇,以城镇建设为基础发展产业,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互融合、联动推进的过程。建设新市镇的关键是推进产城一体化,而产城一体化的关键又是产业的发展,因为有了产业,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就有保障, 进镇者“乐业”才可能“安居”,“安居”才可能消费,消费才能催发城镇的繁荣。因此,产城一体化会构建起以居民为中心的城镇发展链,是新市镇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保障。

二基础设施城市化。即按照小城市标准规划与建设新市镇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工程,完善基础设施功能,为新市镇居民有优良的生活质量、高效的工作效率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提供充分的支撑条件。新市镇基础设施城市化指的是“质”而不是“量”,不是求“全”而是求“好”, 基础设施建设可参照小城市的标准,但不能照搬小城市的规模,树立“小的就是美的”新理念,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工作为出发点,建设新市镇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共设施。

三是社会文化现代化。即推进小城镇的社会建设、管理与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实现社会建设与新市镇发展相适应、社会管理与新市镇运行相协调,城镇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吻合,塑造新市镇的新风貌。新市镇的社会建设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需要扩大社会建设范围,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建设,扩大公共服务的受益面,从居民个体到城镇整体,从人的心灵到城镇面貌,提升城镇居民的幸福感和归属感。新市镇的社会管理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需要运用现代方式管理社会事务,构建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市镇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造就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环境。新市镇的文化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需要通过多种载体和居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先进文化因素向小城镇渗透,不断提高新市镇发展的文化含量,提高居民的文化素养和“文化自觉性”,在文化层面形成特色,提升新市镇的“软实力

四是县域城镇组团化。即相邻城镇的组团式发展,重构县域城镇体系。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产业发展关联性的增强和县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相邻城镇在规模扩张和经济发展中的联系会越来越密切,在县域空间层次,会逐渐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分工的组团式城镇体系发展新格局。那些与大中城市相邻的县,一些城镇会与主城区“同城化”发展,形成融入城市的城镇组团; 那些不与大中城市相邻的县,会以县城和大镇为 “龙头”,形成多核心的城镇组团。这样,县域城镇布局趋向紧凑,空间功能会进一步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就有更强的城镇依托。

我省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份,在 “十三五”期间,应加大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力度,积极实施“双城战略”。而在实施“双城战略”中,又应重视小城镇向新市镇的转型发展,为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实现城镇化创造条件。﹙作者为省政府参事,省发展战略研究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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