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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区域一体化政策与稳增长、促发展

时间:2023-08-08 阅读:302 作者:程必定

面临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局和国内经济由高速度向高质量转变的新形势,2018年11月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我国经济发展要“六稳”,摆在首位的就是稳增长;李克强总理2019年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的预期目标是增长6﹪~6.5﹪,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体现了稳增长的要求。对标党中央确定的第一个“一百年”战略目标,今明两年的经济增长速度必须达到6﹪,到2020年才能在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于这些原因可以说,稳增长、促发展是我国“十三五”后期经济发展的主导政策取向。尽管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但根据我国现在的国情国力,稳增长、促发展的路径其实很多,其中,推进区域一体化就是重要的路径,而这一点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因此,认识区域一体化政策与稳增长、促发展的关系,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层面进一步完善区域一体化政策,就很有必要。

 

一、区域一体化是我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新因素

 

我国区域经济已进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导的协调发展新时代,而都市圈、城市群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最显著特征,是打破行政区界限,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的新形势下,区域一体化则是促进我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新因素。

其一,区域一体化可以发挥区域间的相对比较优势,通过优化区域资源配置稳增长、促发展。因为各地区的资源禀赋有差异,产业结构也不同,在资源和产业方面都各有优势,而区域一体化使地区间的资源配置达到最优,产业分工更为合理,这样,就会通过协同发展实现各地经济稳增长。

其二是,区域一体化会打破要素流动的行政障碍,通过发展区域统一市场稳增长、促发展。因为企业是地区间资源配置和产业分工的主体,并且是在市场机制下实现资源配置和产业分工,需要消除行政区障碍,而区域一体化又是政府之间的区域合作,能够打破行政区障碍,形成区域统一市场,要素可以在地区间自由流动,这样,就会通过提高市场效率实现各地经济稳增长。

其三是,区域一体化会促进中心–外围等级结构向多中心–网络化结构的战略升级,通过优化区域空间结构稳增长、促发展。因为区域一体化是对区域空间结构的重塑,特别是高速化的交通网和泛在性互联网的发展,会加快这种重塑,传统的中心–外围等级结构趋向扁平化,中心城市的腹地会逐渐生成“反虹吸”功能,多中心出现了,网络化形成了,经济发展的空间效率也就相应提高,这样,就会通过中心–外围地区的共同发展实现各地经济稳增长。

其四是,区域一体化会发挥城镇对乡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稳增长、促发展。因为区域一体化重塑和优化空间结构,城镇成为次区域、小区域经济中心,对周围乡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会增强,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外部推进因素,这样,就会通过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各地经济稳增长。

其五是,区域一体化会促进生态环境污染的共防共治,通过增加绿色GDP稳增长、促发展。因为生态环境对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灰犀牛”,这个问题在区域一体发展中通过对生态环境污染的共防共治加以解决,这样,就会推进绿色发展实现各地经济稳增长。

其六是,区域一体化会构建互惠互赢的合作体制机制,通过共建共享稳增长、促发展。因为地方政府是区域一体化的主导者、推进者,区域合作是区域一体化的主线、主题,依据相互间在共识基础上达成的区域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会逐渐构建起互惠互赢的合作体制机制,形成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这样,就会在体制机制上保障各地经济稳增长。

如此等等表明,在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经济由高速度转向高质量转变的新时期,推进区域一体化是我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战略之举。由于区域一体化是渐进过程,而我国是地域广袤的大国,区域一体化不可能很快覆盖全国空间,只能在城市群、都市圈率先推行,因为城市群、都市圈是推进区域一体化的最合适空间单元。而我国随着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区域经济己进入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主导的发展阶段,而都市圈、城市群的带动力强、辐射面广,推进城市群、都市圈的一体化发展,对全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作用会更大,是带动全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战略之举。因此,在城市群、都市圈范围加快一体化发展是可行的,以城市群、都市圈的一体化带动全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也是必要的。

 

二、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政策设计

 

从区域经济学理论和中外实践看,无论是国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还是国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都是政府主导推进的,因而需要政策上的引导与保障。我国的区域政策不少,但是,政府主导推进区域一体化的政策却极少;各地对区域一体化的呼声很高,但效果并不显著,重要原因是区域一体化政策既不完善,又滞后于实践。如一些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利用产业链跨行政区布局,走在一体化的前面,却缺乏政策支持。因此,讨论区域政策与稳增长问题,亟需构建和完善区域一体化政策,以政策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以区域一体化稳增长、促发展。

拿出什么样的区域一体化政策来稳增长、促发展呢?这就要从区域一体化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来设计。

所谓区域一体化,如用一句话概括可否是:区域间在资源禀赋差异基础上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过程。在我国,区域一体化应包括不可忽缺的三个方面:一是产业发展的差异化与特色化,体现区域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二是公共服务均等化与社会福利的共同增长,体现区域发展成果的包容性;三是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人与自然和谐,体现区域发展的可持续性。城市群、都市圈的一体化更是如此。我以为,应该从这三个方面来设计我国城市群、都市圈的区域一体化政策,通过提升城市群、都市圈的一体化水平,带动全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

第一,从体现区域资源配置的有效性看,城市群、都市圈应该有一体化的区域产业协同政策,支持各区域产业发展的差异化与特色化,引导区域间的产业分工协作、协同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低层次、水平式的产业同构。而当前的问题是,相邻省市间往往采取比拼优惠政策的方式来招商引资,导致低层次、水平式的产业同构问题长期不能解决,这实际上是用政府间的政策竞争来替代市场中的产业竞争,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针对这个问题,在同一个城市群或都市圈,省市政府应在产业政策上协同一致,取消过度优惠的竞争性区域产业政策,协商推行一体化的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政策。

第二,从体现区域发展成果的包容性看,城市群、都市圈应该有一体化的社会公共政策,促进区域间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与社会福利的共同增长,逐步缩小区域间、城乡间的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发展成果的共享。而现实情况是,相邻省市之间、同一省市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以及社会福利等方面的差距都较大,限制了人口与劳动力的区域间流动,特别是省市间企业员工的“五金一险”不一致,导致企业负担的差距,不利于企业员工的稳定,影响企业和地区的经济稳定发展。针对这个问题,在同一个城市群或都市圈,省市政府应推行趋向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福利政策,在当前,可建立与完善跨行政区的医保、社保、养老结算制度,对企业员工实行统一的“五金一险”标准,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方面建立有利于人口和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体制机制。

第三,从体现区域发展的可持续性看,城市群、都市圈应该有一体化的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人与自然和谐。而实际情况是,在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方面,把资源开发的利益留给自己、把环境污染的问题推给别人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尽管自己获得了一点利益,但这种以邻为壑的做法是不可持续的,在总体上更不利于稳增长、促发展。针对这个问题,在同一个城市群或都市圈,省市政府在对大气、水、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应协同一致,建立健全跨区域的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和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并且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保障。这样,区域间形成经济与社会发展协调、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新局面,会在更深的层面上稳增长、促发展。

我国目前已形成12个跨省区城市群、34个省内都市圈,都提出了一体化的发展方向,成员省市政府间也不同程度地联合推出了一体化政策,对稳增长、促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长三角地区围绕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2018年制定了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还相应提出建设“五个一”的一体化政策:一是在综合交通联通上建好“一张网”,二是在数据资源共用上打造“一个库”,三是在产业创新协同发展上编好“一张图”,四是在政府间合作上共认“一个章”,五是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上办好“一张卡”,长三角城市群内的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南、宁波都市圈也都在积极推进一体化、同城化发展,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污染共防共治三大方面,已探索出不少一体化政策,对长三角地区稳增长、促发展正显示出积极的作用。

 

三、中央政府的区域一体化促进政策

 

区域一体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主体虽然是在地方政府,但中央政府的区域一体化政策导向则更为关键。党中央,国务院正是出于这种考虑,去年11月18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名义,颁发了《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的意见》,从建立健全区域战略统筹机制、市场一体化机制、区域合作机制、区域利益补偿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区域政策调控机制等方面,系统地明确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区域一体化的政策思想和政策导向;今年2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又颁发了《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区域一体化的政策思想和政策导向落实到都市圈建设的诸多方面,都是非常及时的。但是,这两个文件提出的意见,在区域一体化政策方面仍然是思想性的、指导性的,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进一步完善,更好地落实。

从地方而言,省﹙市﹚区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着眼发展,把中央政府的区域一体化政策思想具体化,注重补短扳,突出省﹙市﹚区政府间的政策协调。从中央而言,应明确国务院相关部委对上述两个中央文件精神的落实责任,提出针对性的具体政策,增加中央政府区域一体化政策的有效供给。因为在我国,地方政府之间是平行的、平等的,相互之间对一体化没有约束和法律责任,仅靠合作协议,区域一体化不可能向深处推进。如据中国发展基金会3月18日发布的《中国城市群一体化报告》,长三角城市群与珠三角城市群相比,虽然经济总量规模大、人口多,区域一体化基础也好,但区域一体化发展速度偏慢,区域连接性相对不足,区域间制度协同难度较大,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长三角城市群的一体化政策在“三省一市”间缺乏协调,而很多方面的政策协调只有中央政府才能做到。因此,制定和完善中央政府的区域一体化促进政策就更为重要、更为紧迫。

我以为,中央政府应从财政和法律两个方面完善区域一体化的促进政策。在财政方面,可否从激励地方政府共建共享的角度完善区域一体化的财政促进政策,如浙江与安徽对新安江的生态补偿政策虽然很好,但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仍需要完善、加强,使之可持续。在法律方面,可否制定一些关于明确地方政府在区域一体化方面义务与责任的法律、法规,如《地方政府合作法》、《生态补偿法》等,使之制度化、可问责。

当然,这些都需要探索,建议先在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三大跨省区城市群,国家有关部门率先出台区域一体化促进政策,可先作试行,再逐步完善,成熟以后加以推广,以推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区域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作用。                                  ﹙作者单位:安徽省时代战略研究院)

 

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历史基础与未来[2]

 

刘志迎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明确表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将长江三角洲的区域发展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这是继1982年以来,长江三角洲经历的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多次演化升级的最新战略布局。今天,我就长江三角洲的历史演化、长三角城市群的历史变迁、长三角城市群规划、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以及安徽未来在长三角区域发展的对策建议,做一个讲解。

 

一、长江三角洲的历史演化过程

 

上海,简称为“申”,后来简称为“沪”。春秋战国时期,上海是楚国春申君黄歇(魏国信陵君魏无忌、赵国平原君赵胜、齐国孟尝君田文)的封邑,故别称为“申”。楚国的国度在安徽寿县,公元前241年,春申君黄歇受封之时,黄浦江还是一条无名之河,河中由于泥沙淤积,河床过高,常常泛滥。黄歇带领百姓进行开浚,疏通了河道,筑起了堤坝,使这条河造福于百姓。人们为了怀念他,将这条河改称为春申江,简称申江。后来,人们便以“申”代称上海。经历秦汉、唐宋后,元朝设立松江府,松江即沪江,所以后来也成为“沪”。明清时期,建立“南直隶”(1630年)和清朝(1645年)设立“江南省”,范围包括江苏省、上海市和安徽省以及江西省婺源县、湖北省英山县、浙江省嵊泗列岛等地。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将江南省拆分为“江南右”与“江南左”。1667年,“江南右”取江宁府(今南京)、苏州府首字,改称为江苏省;“江南左”取安庆府、徽州府(今黄山)首字,称为安徽省。明清300年徽商鼎盛,发源于安徽、江南各市是总部基地,遍布大半个地球。长三角三省一市山水相连、地缘相近、人文相似、人缘相亲、产业相融,有一体化发展的深厚基础和历史底蕴。

简要说明这个历史,为了说明两点:其一繁华与落后是相对的、历史变迁的结果。几千年前安徽寿县是首都,是最繁华的都城,上海只是小渔村;其二是安徽一直是长三角区域。不存在什么融入不融入的“伪概念”,安徽本来就属于长江三角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长三角城市群的历史变迁

 

早在1976年,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在其《世界上的城市群体系》论文中,将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城市群,列为世界六大城市群之一。

时间

名称

范围

层次

1982.12

上海经济区

上海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宁波市和绍兴市

国务院通知

设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

1984.10

上海经济区

江浙沪皖(三省一市)


1984.12

上海经济区

江浙沪皖赣(四省一市)

二次会议

1986.8

上海经济区

江浙沪皖赣闽(五省一市)

国家计委同意

1988.6

上海经济区


国家计委办公厅发文撤销

1992.

15城市协调会

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常州、湖州、嘉兴、镇江14个市+泰州市

区域性自组织

1997.4-2018.4

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18次会议

34个城市,江浙沪皖

区域性自组织

 

在1982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成立上海经济区,1983年挂牌。上海经济区最初的范围是10个市,分别是上海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南通市、杭州市、嘉兴市、湖州市、宁波市和绍兴市,以上海为中心。1984年10月,由原来的10个市调整为上海市、江苏、浙江和安徽省;第二次,是1984年12月,由三省一市扩大为四省一市,江西省加了进来;1985年3月20日至23日,在南京召开了上海经济区省市长会议,提出十项工作内容:上海经济区省市长会议章程(草案);加速太湖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和当前采取防洪措施的意见;关于组建上海经济区国土规划设计研究的意见;采取多种办法、多样形式把能源问题解决好;对《为华东电网装机容量翻一番而努力》的意见;努力开好上海经济区经济技术协作会议的意见;筹办上海经济区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的意见;上海经济区研究会有关问题的请示汇报;建设沪宁、沪杭甬高速公路的意见;上海经济区四港情况和意见。第三次,是1986年8月,国家计委同意福建省加入,变为五省一市。虽然山东没有在内,但是,每次开会都邀请山东参加,这是最为广阔的范围界定。1988年6月1日,国家计委办公厅发文,通知“撤销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1988年7月,上海经济区规划办最后一次省市长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主要通报了国家计委“撤销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的通知。

1990年邓小平在上海过完春节回到北京后说,“上海是我们的王牌,把上海搞起来是一条捷径”。1992年1月31日邓小平乘专列抵达上海语重心长地说“浦东开发是晚了,这是件坏事,但也是好事。”1992年10月11日中央批准设立浦东新区,并要求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的新发展。安徽随即提出“呼应浦东,开发皖江”的口号。1992年建立的长江三角洲15个城市(上海、无锡、宁波、舟山、苏州、扬州、杭州、绍兴、南京、南通、泰州、常州、湖州、嘉兴、镇江)协作部门主任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台州加入,由于江浙害怕被“极化”,没有出台具体措施。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在嘉兴举行。会议以“用好世博机遇、放大世博效应,推进长三角城市群科学发展”为主题,听取了第十次市长联席会议工作报告。同意吸收合肥市、盐城市、鞍山市、金华市、淮安市、衢州市6个城市为协调会会员,共22个城市。但是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38号),《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 万平方公里。规划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 个城市为核心区,统筹两省一市发展,辐射泛长三角地区,并没有安徽城市。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4月13日-14日在安徽合肥举行,又有芜湖、连云港、徐州、滁州、淮南、丽水、宿迁、温州等8市,共30个城市。2018年4月12日,长三角协调会第18次市长联席会议于在浙江省衢州市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纳铜陵、安庆、池州、宣城加入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的提案,长三角协调会成员单位达到34个城市。

这段历史可以反映出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共同愿望,体现了开放精神和协调发展的一致意愿。

 

三、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和政府谋划新的区域战略,于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随后2016年6月3日国务院发文批复《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批复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9市、浙江省8市和安徽省8市,区域面积21.17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2.2%。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扬州、镇江、泰州,浙江省的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等 26 市被纳入。苏北的宿迁、连云港、徐州、淮安四市和皖北的阜阳、六安、亳州、淮南、淮北、宿州、蚌埠七市,皖南的黄山,以及浙南的温州、衢州、丽水三市未被划入长三角城市群范围。长三角城市群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范围内,由以上海为核心、联系紧密的多个城市组成,主要分布于国家“两横三纵”城市化格局的优化开发和核心开发区域。

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发挥上海龙头带动的核心作用和区域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依托交通运输网络培育形成多级多类发展轴线,推动南京都市圈、杭州都市圈、合肥都市圈、苏锡常都市圈、宁波都市圈的同城化发展,强化沿海发展带、沿江发展带、沪宁合杭甬发展带、沪杭金发展带的聚合发展,构建“一核五圈四带”的网络化空间格局。南京都市圈包括南京、镇江、扬州三市,杭州都市圈包括杭州、嘉兴、湖州、绍兴四市,合肥都市圈包括合肥、芜湖、马鞍山三市,苏锡常都市圈包括苏州、无锡、常州三市,宁波都市圈包括宁波、舟山、台州三市。并定义了上海为核心,南京、杭州和合肥为副中心的都市圈。长三角城市群的基本定位为,最具经济活力的资源配置中心;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亚太地区重要国际门户;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排头兵;美丽中国建设示范区。

2018年6月1日,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覆盖12个合作专题,聚焦交通互联互通、能源互济互保、产业协同创新、信息网络高速泛在、环境整治联防联控、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市场开放有序等7个重点领域,形成了一批项目化、可实施的工作任务。重点是推进“六个一批”:抓紧编制一批专项规划,启动实施一批专项行动,率先制定一批实施方案,推动落实一批重大项目,积极搭建一批合作平台,全力推进一批民生工程建设。回顾2008年以来,国家层面针对长三角地区共出台过三个文件,即2008年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2011-2020)》,2016年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均不属于国家层面的规划,没有进入国家战略。

以上历程可以看出两点:其一,《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不是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只是国家发改委主导,国务院批复的区域性规划;其二,这一规划促使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各城市从“会议”层面的协商,进入了实质性的项目实施阶段。

 

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

 

2018年11月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提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进入了国家层面的区域战略。随后,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作出《关于支持和保障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决定》,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见表1)。目前,国家发改委当前正启动编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此外交通部也正在编制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相关规划。三省一市也在深入研究,进一步谋划和细化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路径、策略和政策;并且,这次的地域范围是全域的,即将三省一市的行政区域全部包括在内,系统谋划发展战略。

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词:高质量和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有两层意思四种组合,即高与低、速度与质量,高质量高速度、高质量低速度、低质量高速度、低质量低速度,因此,高质量发展只能是前两者。一体化发展内涵丰富,涉及到领域和地域有很高的复杂性。从地域来看,行政区划不同造成的非一体化;从经济来看,发展水平差异所造成的非一体化。如何实现长三角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是具有挑战性的难题,新的规划必须围绕着这两大难题展开,推进一体化发展,还要在高质量上做足文章。

 

五、我给安徽的几点建议

 

安徽作为新兴发展中省份,经历了四十多年的改革与发展,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农村改革成为全国发祥地,民营经济点燃全国火种,农村税费改革率先突破,科技创新在全国有亮点,区域性发展战略实施有效果,经济总量在全国位次有所前移,但总体上看“经济总量居中、人均量靠后、整体发展不足”的基本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之际,中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新时代,国民经济发展正在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时值当下,安徽在传统经济发展尚不充足的情况下,又面临着转换动能、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在工业化任务尚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又迎头遇到了经济信息化、数字化的新任务;在承接产业转移如火如荼地开展之时,供给侧结构性过剩随之到来。实现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安徽与江浙沪相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很大,不是一个数量级的差距。因此,安徽省在与江浙沪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将面临着特别艰巨繁重的任务和十分严峻的挑战。因此,谨提出几点建议,以供参考。

1.深刻领会“一体化发展”内涵。一体化发展,来源于产业组织理论,为了节约交易成本、提高技术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把若干分散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一个统一的经济组织。上下游企业的控制权合二为一,进行一体化的经营,称为纵向一体化;将经营相同产品的分散企业合为一家企业,实现一体化经营,称为横向一体化。后引入到区域经济学,指多个原来相互独立的主权实体,通过某种方式逐步在同一体系下彼此包容,相互合作发展,如欧共体。一个国家内部的各行政区域一体化发展,其实质是化解行政区域之间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性障碍和制度约束,实现自由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就是要三省一市的去行政性壁垒,统一制度性规定,统一市场规则。一体化不是均衡化、不是平均化,也不是对口支持,相互帮助,平均发展。

2.安徽要树立“主体”发展意识。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多种原因,安徽发展滞后于江浙沪,与其形成了较大幅的落差。从思想意识层面来看,主体精神不强,主动发展不够,与江浙沪在思想观念、制度性规定、机制、政策和具体行动能力上,形成了较大差距。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我们希望上海支持(的确基于不少支持)安徽发展,改革开放前期还有相互支持思想;到了后来,寄希望于江浙沪的产业对安徽转移,依附思想较重。经过四十年的实践,特别是浙江经验(改革开放初期浙江与安徽发展水平相当),充分证明只有发扬主体精神,强化与江浙沪的互动学习,主动谋求发展,彻底抛弃依附思想,以“主角身份、主体心态、主动作为”的发展意识,努力实现与江浙沪的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3.关键在于制度政策性对接对标。安徽与江浙沪的发展水平差异,除了一些地理位置、国家改革开放政策上差异原因以外,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在区域性制度政策规定和执行上与江浙沪有差异。与江浙比邻区域市县乡镇,在文化、地理位置、人员素质等方面差异不大,很大程度上就是区域制度政策上的差异,制约了人们的行动,从而引起经济社会发展上的落差。因此,安徽要主动查找在制度政策上的落差,特别是在制度政策执行上的落差,主动改进,争取与江浙沪对接。基于目前安徽16各地市发展现状,主动强化学习意识,寻找标杆城市,实行对标发展。没有目标,就没有发展的动力。找准目标城市,逐一对照发展策略,找差距、补短板、育优势、扬特色、激活力,在新时代努力缩小与江浙沪的差距,实现高质量发展。

4.要主动强化与江浙沪互动交流。曾经有学者指出安徽“东张西望”,也许正是因为在区域发展标杆指向上摇摆不定,耽误了发展的机遇。国家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给安徽指明了方向,政治上向党中央看齐,经济上向东看齐,向江浙沪学习,已经成为明确的发展方向。因此,主动强化与江浙沪的互动交流,成为安徽的必然选择和必须的行动。是向江浙沪学习,不是向江浙沪“索求”。在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及社会各种组织层面,树立向东学习的意识,学习其政策和落实措施,学习发展经验,学习先进做法,尤其要学习浙江全民创业精神,必须彻底推翻官本位意识、小农意识和打工意识等“三座大山”,从思想观念领域突破经济发展障碍,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全民创业的思想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和参加行业交流,培育安徽发展优势,积极导入江浙沪的各种生产要素,来为安徽实现安徽高质量发展服务。

5.扎实做好既有各项重要规划落实措施。稳定区域布局,深入谋划各功能区发展路径和对策。切忌换一届领导,换一种区域布局提法。依据《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规划》《大别山连片开发规划》,深入谋划落实路径和措施,将皖南和大别山区发展成为长三角的后花园,打造“两山”理论的实践样板;依据《中部崛起规划》《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谋划转型升级出路,建议修编规划,去掉“承接产业转移”,强化皖江城市带发展能力,从被动承接转变为主动发展。依据《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和《淮河生态经济带》及《关于促进皖北地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谋划具体发展路径和策略,强化实施,推进皖北振兴。

6.主动谋划创新高质量发展路径。安徽发展既需要发展质量,还需要有较高的发展速度。因为本来就与江浙沪有差距,没有速度,就难以缩小差距。在新时期要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追求适当发展速度。要进一步强化创新创业精神,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只有通过扩大创业者数量,形成“铺天盖地”,将来才有机会形成新的“顶天立地”的支柱性企业和产业。要转变政府职能,激活和释放民间发展动力和能力。深化体制改革,放松各种行政性规制,政府回归到公共产品供给和维护好市场规则本职,少干预经济,多为发展做好服务;政策着力点必须放在激活和释放民间发展动力和能力方面,才能够实现高质量发展。要转变发展方式,把创新驱动发展重点放在企业。企业是创新主体,尤其是实体经济是创新的主体力量,要推进实体经济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创新有“双赢”保障的合作机制。要转换发展动能,促进制造业等传统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经济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注重培育“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新兴企业。最为重要的是要建立激励干部大胆作为的良性机制。



[1]此文为作者2019年3月31日在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上的发言﹚

 

[2] 根据2019年1月13日,安徽人文大讲堂主讲报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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