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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安徽供需结构调整 的思路与方向

时间:2023-08-08 阅读:208 作者:杨 洋

国家《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将安徽8市纳入,表明我省多年坚持的“东向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突破。安徽与沪苏浙有着明显的规模差距和阶段差异,在国家区域政策框架下被纳入长三角后,想要借梯登高、加快发展,有必要立足发展发展阶段,从经济结构层面探寻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和一体化发展重点。

 

一、发展阶段比较

 

经济总量差距较大,十一五以来呈现缩小趋势。建国之初我省经济总量与江浙就存在差距,六五初期大致为江苏的五成、浙江的八成,此后至十五末差距持续拉大,跌至2006年28.1%、38.9%的底谷。自十一五初(2007年)至今,差距持续缩小,至2015年为江苏的31.4%、浙江的51.3%。

   人均GDP中等偏上,处于快速提升期。2015年安徽人均GDP为35997元,为苏浙的40.9%、46.4%,约滞后8年。按照世界银行2015年分类标准,江苏(88025.2)已经进入高收入国家(>79318.7)的范围,浙江(77862.2)基本达到高收入国家标准,我省仍处于中上等收入国家(25680.2-79318.7)的中等水平。

工业化于中期向后期过渡,提质增效空间较大。按照钱纳里工业化阶段理论,工业化率40-50%处于工业化中期,此后若持续下行即进入后期。90年代以来,苏浙两省工业化率在45-50%间波动,2007年达到50.4、48.5%峰值后持续下行,进入工业化后期。十五以来,工业强省战略推动我省工业化率持续攀升,至2012年最高达到46.6%,之后下行至2015年的43.9%,逐渐显露下行趋势。从工业化综合效益看,我省人均创造工业增加值的能力较低,2015年全员劳动生产率50862元/人,仅为江苏的35%、浙江的44%。

城镇化处于中期,城镇体系仍在扩张阶段。2015年江苏、浙江城镇化率分别为66.5%、65.8%,均已进入城镇化后期,得益于强劲的工业化拉动和传统发展模式,苏浙两省城镇化进程较快,城镇化率从30%到50%,江苏仅用了8年,而我省2015年刚达到50.5%,这一过程用了14年。近年来我省城镇化速度有所放缓,但中心城市和各级城镇规模较小、联系疏松,总体仍处在扩张阶段。

总体判断,我省发展水平约滞后江浙10年,仍处于内生动力充沛阶段,但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还在深化,全球化路径逐步扭转,深度冲击了我国传统发展模式,全国性经济周期下行已经开启,我省经济自2011年也进入下行通道,至2015年已与苏浙趋于接近,我省以成本低廉、资源丰富的后发增长优势正在被经济周期弱化。

 

八五—十二五规划期间苏浙皖三省经济增长速度(%)


江苏

浙江

安徽

八五

17.0

19.1

14.1

九五

11.2

11.0

10.4

十五

12.9

13.0

10.4

十一五

13.5

11.9

13.4

十二五

9.5

8.2

10.8

2015年

8.3

8

8.7

 

二、供需结构的对比分析

 

 (一)区域总需求规模小、不协调、效益低

一是投资依赖过高,支撑经济增长的边际效益递减。自十五开始,除2011年有所波动外,我省投资一直保持上升态势,至2015年已高达108.9%,高于苏浙43.4%、46.7%个百分点。回顾三省投资走势,苏浙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与GDP的比值一直较为平稳,即使在其y高速发展阶段,发展阶段,也一直保持在40-60%之间。

二是市场规模小,消费水平低。从人口看,我省常年呈现人口净流出,2015年净流出805.5万人,而浙江、江苏分别净流入680、259万人。从消费看,我省常住人口人均消费为1.45万元,仅为江苏(3.24)的44.7%、浙江(3.57)的40.6。消费规模小的原因,一方面是居民收入低,仅约为江苏的六成、浙江的一半,消费倾向也仅为江浙的七成到八成,另一方面是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吸引力不足,导致人口集聚程度低,新型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的传播应用滞后。

(二)供给能力相对较低,要素质量及配置水平亟待提高

在过去粗放发展模式下,无论是先发地区,还是后发地区,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要素投入甚至是要素透支。从后发地区看,受制于区位、发展阶段和体制机制等因素,难以充分利用自有要素,存在技术、人才等先进要素闲置或外流的现象。如今摆在后发地区面前的局面是,粗放模式中要素红利为先发地区分享,向集约模式转变过程中新的要素优势培育滞后,具体表现为:一是人口规模红利衰退,人口素质红利缺乏优势。我省老龄化程度较高,2014年老年抚养比为14.5%,全国第8、中部第2,高于浙江上海。人口素质缺乏优势,2014年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比重仅为10.4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53%),更低于沪苏浙的27.13%、14.28%、15.10%。二是科技资源未充分开发,企业创新能力不强。我省虽然国家布局的科研机构较多,但科技与产业结合还有待深入,表现为企业创新能力不强,2014年,我省有科技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仅为16.6%,远低于沪苏浙的51.6%、36.5%及40.5%。三是金融资源集聚程度不高,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地方金融机构数量偏少,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中心城市金融实力不强,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和民间资金保值增值需要,2015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仅占GDP的5.7%,低于全国2.8个百分点,社会融资规模占全国比重为2.32%,低于GDP占比(3.25%)。   

在提升供给能力过程中,除提高要素质量外,还需要提升产业结构、空间结构等要素载体的吸引力和承载力。与沪苏浙比较,我省有两个不足,一是创新型企业和企业家精神发展不足,这尤其体现在孕育未来增长动力的新经济领域,浙江有阿里巴巴,江苏有苏宁云商,上海更是明星企业家云集,而我省仍未涌现这样富有未来战略视野、全球整合能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企业家,难以充分吸纳先进要素,开发出具有全国乃至全球有潮流引领和需求创造能力的明星产品或商业模式。二是具有独特吸引力的中心城市培育不足,城市相对于农村的一个特点就是要素集聚带来创新策源功能,中心城市规模小制约了这种要素流动的“马太效应”,省内尚未形成联系紧密的城市群,合肥近年来虽然实力和影响力有所提升,但与杭州、成都、长沙等二线城市相比,城市发展还有很多短板,核心竞争力和城市特色还不鲜明。

 

三、加快需求扩张、供给提升、制度优化,

把构建新的动力组合作为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

 

国家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要提升供给体系的适应性,围绕新需求创造新供给,通过新供给催生新需求,实现供需良性循环。从地方看,就是要化解结构性矛盾,提升供给对全国乃至全球需求的适应能力。在长三角区域,安徽的差距是明显的,预计在一个中长期阶段都会处于追赶地位。沪苏浙的传统需求在以往发展中已充分释放,发展更多依赖外部需求、新兴需求。而我省正处于传统需求释放与新兴需求孕育、旧供给能力过剩与新供给能力不足并存的阶段,必须一手抓需求升级、一手抓供给提升,借助长三角城市群的战略平台,逐步推动底层经济结构对接融合,更广范围融入国内外经济大循环。

(一)在需求侧,突出包容与集聚,以人口集聚带动总需求扩张

需求是发展的动力之源。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对安徽最突出的定位就是人口和产业集聚区,规划预测,到2030年长三角市域常住人口将增加1408万人,我省8市要增加570万,占比40.5%。为此,我省要把人口集聚作为扩大和创造需求的重要途径,构建长三角高成长性的新兴需求空间,加快形成大城市和城市群的规模效应。

一是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人口集聚优势。区域竞争归根到底是人的竞争,人力资源结构对产业结构、消费结构具有决定性意义。要坚持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动中心城市战略聚焦,在培育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要努力保持与沪苏浙人口流动和人才集聚的势差,瞄准创新创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业转移人口等潜在转移群体,在创新创业、公共服务等方面形成服务优势和成本优势,尤其要避免因房地产过度发展而系统性推高发展成本。

二是开启更多富有前瞻性的投资空间。围绕提升人口承载力和城市吸引力,大力吸引沪苏浙富余的民间资本,重点补上市政建设、城市管理和环保绿化等短板。要更多包容民间资本,积极争取国家在打破垄断、放宽投资领域方面在我省先行先试,大力拓展需求基数大、成长性强的投资领域,尤其要注重加大针对新市民安居、生态养老、技能培训等新兴民生需求的投资。

三是积极拓展新消费。中心城市崛起和对外联系加密,会吸引沪苏浙一线城市新兴消费方式向我省渗透,要把服务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农村消费等重点领域作为主攻方向,促进大众消费品需求扩张升级。

(二)在供给侧,突出开放与嫁接,形成中高端供给能力

以更为开放和包容的胸怀,吸引沪苏浙的产业资本、金融资本,共同开发我省优质资源和潜在市场,打造能够占领长三角乃至全球中高端市场的供给主体和供给能力。

一是提升产品供给,以科技、生态和文化三种资源开创新的产业结构。科技、生态和文化是当前高成长性产业发展的关键资源,我省科技机构众多、生态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要坚持以增量带存量,更多注重利用新视野新思维新战略来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突出发挥资本的纽带作用和放大器作用,推动科技、文化、生态要素战略性创造性重组,加快高技术产业、生态环保产业、文化产业突破式发展。

二是提升要素供给,突出在人才战略和企业培育上进行超前谋划。改变以往只注重要素投入、轻视要素涵养的做法,更加注重提升要素质量和配置组合,加大技术研发、人力资本提升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投入,实施更为开放的人才引进和流动政策,积极探索新型生态补偿机制,突出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要弥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短板,瞄准沪苏浙范围内优质资产推动兼并重组,鼓励骨干企业沿产业链、价值链开展富有前瞻性的资本运作和功能嫁接。

三是提升制度供给,营造适应新经济成长的发展环境。新常态下的新经济发展,不仅依赖项目资金等政策优惠,更依托于区域发展理念、发展环境的对比竞争,可以说,谁能在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打造优良发展环境上先行一步,谁就能率先争取到竞争新优势。我省要充分借鉴沪苏浙战略谋划、资本运作、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经验,以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建设精干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支持创新型、集群化、兴趣化社会组织发展,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格局,为新经济发展、新动力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单位: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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