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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镇建设投融资渠道及创新路径研究 ——以安徽为例

时间:2023-08-07 阅读:271 作者:孔令刚

新型城镇化是资源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城镇服务功能不断提升的过程,是土地资本化、人口市民化、城乡社会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安徽采取特大城市带动的区域城市群发展模式,将以县城为首的重点小城镇作为人口增长的重要区域。中小城镇通过强化基础设施投资、环境整治和产业布局,为进城人口提供道路、绿化、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产品。本文结合安徽县域小城镇发展目标,着重研究小城镇基础设施供给、投融资渠道及模式创新。

 

一、        安徽县域小城镇基础设施供给状况

 

随着安徽县域城镇建设发展,基础设施投资需求旺盛。按照发展中国家(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例3%的最低线计算,2014年安徽县域GDP为756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为226.8亿元,当年实际投资98.2亿元,存在43%的缺口。

1.县域小城镇基础设施供给状况

(1)县城基础设施供给状况

2014年县域基础设施主要投向包括道路,供水,园林绿化、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天然气储气处理等领域。当年形成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7亿元,其中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排水分别占51.4%、12.6%和9.3%。2014年县城燃气普及率达到75.2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4.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6.58%,污水处理率为48.11%。

(2)村镇基础设施供给状况

2013年安徽行政村集体收入为39.8万元/村;集体负债为34.2万元/村。村级集体资金实力弱,村庄建设主要依靠上级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没有全覆盖。2013年,全省14952个行政村中拥有公共交通的占69.9%,宽带网的占96.1%,有线电视的占80.6%,自来水的占66.4%,垃圾集中处理的占53.1%,污水集中处理的占11.1%。

(3)乡镇基础设施投资能力

2013年全省乡镇公共财政收入471亿元,人均财政收入为952元。县域乡镇人均财政收入水平差距大,其中超过2000元的有马鞍山、黄山市,超过1000元的有芜湖、淮南、宣城、合肥、淮北和池州市,而低于平均数的阜阳、亳州和宿州市分别只有266元、245元、224元[5]。2013年县域乡镇人均公共财政支出604元,其中分布在沿江、沿淮、皖北贫困地带的17个百万人口大县,人均公共财政支出389元,为县域平均水平的64.3%,只有全省平均水平的44.3% [6],城镇建设及公共服务资金严重匮乏。

2.县域基础设施供给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1 \* GB3 ①城镇排水系统不健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严重不足

2013年322个乡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平均投资为1448万元,一半以上小城镇没有系统的排水系统或建设标准偏低,在夏季面临水涝困扰,雨水径流污染与雨水资源流失并存,出现严重缺水、生态环境恶化等多重问题。2010年以前,城镇垃圾数量以每年8%速度递增,垃圾处理能力以5%速度递增。近年来各县增加了垃圾清运设施及填埋场地建设,但由于垃圾焚烧等处理设施投资不足,也只是解决80%左右的垃圾增量问题。2013年安徽只有107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由于缺乏营运资金,多数县污水处理厂建而不用,大量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域。

= 2 \* GB3 ②建设维护及修理费用不到位,基础设施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城区镇区道路建设维护水平低,不少路段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绿地建设投资不足,城镇风貌环境不佳。由于人口规模偏小,公用事业企业经营状况差,维修费用不足,小城镇供水供气设施陈旧、供电管网老化等问题难以解决。

路、桥、水、电、气、绿化、环保等准公共产品尚没有形成市场化机制,不能反映用户需求,部分设施建设出现过剩与短缺并行现象。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招标监理不够规范,工程管护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二、县域小城镇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需求测算及资金来源

 

安徽以县城镇为首的重点小城镇已具备较完整的产业结构和工业、商贸旅游等专业化方向,社会服务功能逐渐增强,是吸纳农民就业及跨区域流动人口的重要载体。[1]居住在县城的人口将由2014年的27.8%增加到35%。

1.到2020年县域小城镇公共产品需求总额

县域城镇公共产品及服务投资主要包括有: = 1 \* GB3 ①城镇内部持续的公共交通、自来水、燃气管道、污水及垃圾处理、公园绿化等基础设施及改善性投资,2014年安徽56个县需要基础设施投入226.8亿元,贷款(利率6.0%)利息约13.6亿元,到2020年的6年内共需支付1731亿元[2] = 2 \* GB3 ②农民市民化的公共服务需求,包括养老、社会保障与医疗、教育及保障房的投资需求。据相关部门估算,2015—2020年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20多万人,其中进入县域重点镇的人口达到80万,按照最低人均6万元标准,6年共需要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事业及产业发展等增量投资2880亿元。 = 3 \* GB3 ③上述两项合计,到2020年需要增加投入4611亿元,县均82.3亿元。

2.县域小城镇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应承担城镇公共产品供给责任,但是相关的财政预算资金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银行贷款需要抵押或担保,政府则以未来农地用途转变产生的土地价值增殖为抵押。据有关方面测算,2013年地方政府或有负债大约20万亿元,其中78.6%直接或间接与土地有关,分项为土地收储占16.7%,市政建设占37.5%,交通运输设施建设占24.4%。

2013年安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结构为:财政资金占比7.6%、国内贷款占比4.7%、自筹资金占比83.8%、其他占比3.8%。自筹资金主要是企业自有资金、基本建设长期债券及中短期企业债、信托计划、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增信方式取得的融资支持,也主要来自国内贷款。

3.县域小城镇投融资方式

县域小城镇投融资方式主要有:建立融资担保基金,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政府通过土地开发,拍卖“熟地”获得建设资金;转让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招标、拍卖政府在基础设施经营、广告、冠名等特许权;以政府融资平台为基础,采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开发形式,多渠道融通建设资金。

 

三、安徽县域基础设施投融资状况及存在问题

 

(一)安徽财政支持县域城镇建设方向

省级财政对县域城镇基础设施的支持,主要包括补充融资平台资本金、购买公共服务、产城一体化过程中对园区企业贴息、农民转市民后续社会保障投入等。

1.注入融资平台资本金

补充融资平台资本金。2013年安徽土地出让收入2191.5亿元,增长90.6%,扣除60%—70%的土地出让成本,可计提的中央和地方各项政府性基金占比12%,其中拨付地方融资平台的资金为20亿元,但是进入县级融资平台的资金不足一半。

支持专项融资平台资金。2012年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15亿元预算资金、3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等225亿元,以注入资本金形式支持交通投融资专项平台 ,促进了国省公路干线建设速度,3年来实现了县县贯通。由此提高了县域公路等级及交通通达性,但是规划设计及建设权在地市级。

2.支持城镇建设的专项资金

2006年开始,安徽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 = 1 \* GB3 ①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645亿元,用于示范村镇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村容整洁。 = 2 \* GB3 ②支持小城镇建设(含小供水、村镇规划)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200个小城镇下水道、路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专项资金额度提高到3000万元。

3.县级财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013年安徽56县(市)财政支出3560亿元,本级财政收入1420亿元,平均每个县25.4亿元,除了吃饭、教育及民生建设投入,可用于建设项目投资的只有3—10亿元。相对于旺盛的投资需求,县级财政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且还需要拿出各类投资配套资金。比如2013年33项民生工程计划总投入605亿元,其中县级配套比例为10.4%,每个县平均达到5000万。

(二)县域基础设施投融资渠道及存在问题

1.银行融资渠道不畅

银行贷款是基础设施资金的主要供给渠道,不同的基础设施类别对应不同融资方式,如商业银行融资、债券融资、股权融资、政策性银行融资等。由于国家级银行授信权上收,且银行短期周转资金与长期建设投资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县域获得建设贷款数额十分有限。

= 1 \* GB3 ①国家开发行试点新型城镇化建设贷款。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效益差、资金回收期长,资金缺口大,需要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成本低、期限长的融资服务,但是专营基础设施投资的国开行不经营县域业务。经过多轮商谈,2012年国开行总行将安徽作为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首个试点省,对试点的9市、23县及郑浦港新区提供贷款支持。2013—2015年新型城镇化项目建设资金由省补助、市(县)自筹、开行贷款三部分组成,按照1:1:3的比例每年投入5亿元,用于县域民生工程、道路、水电改造及村庄整治。2013年发放贷款421亿元,年末贷款余额1315亿元。

= 2 \* GB3 ②商业银行授信审批权限上收,县域存贷比较小。商业银行基层行缺乏授信权,造成县域存贷款比例失衡,资金外流现象严重。2012年金寨县存贷比为44.3%,人均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0429元和4619元,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的39%和24.7%。2014年成为农村金融综合试点县,存贷比提高到78.3%,贷款余额82.2亿元。2014年安徽县域存贷比为55.6%,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62个县贷款总额占全部贷款总额的27.7%。

= 3 \* GB3 ③徽商银行支持力度较大,村镇银行贷款能力有限。2005年成立的徽商银行以服务下沉为定位,实行县域支行全覆盖。2014年徽商银行县域贷款余额237.36亿元,增长49.54%,高于该行贷款平均增速[15]。但是近年来成立的村镇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受资本金规模或发展方向的限制,对小城镇建设支持有限。

2.平台企业融资能力弱,少数县通过改制整合增强融资和运营能力

全省县城均拥有数个市政建设或产业投融资平台,但是普遍资产规模小,加之人员素质跟不上,融资能力有限。金寨县城投资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2亿元,多年来几乎没有融资活动。2013年通过集团化改制整合,纳入收储的土地资产、老城区闲置房产,资产规模增至105亿元,并设立汇金投融资公司,以融资+发行建设债券方式,开展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市政公用项目、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2014年城投公司对接基础设施重点项目13个,融资34.72亿元,合同投资74.76亿元。

3.民间投资渠道狭窄

2011年以来,合肥、池州、滁州等市县自来水厂建设、污水及垃圾处理、村村通公路维护项目中,引入BT、BOT等社会资本进行建设或运营。但是由于现金流测算等工作不细致,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如一些县城对道路采用BT方式融资,由于事前缺少详细的经济测算,且对建设内容和回报模式的约定比较笼统,导致合作双方扯皮不断。

2014年安徽全面放开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在合肥、宿州、蚌埠、淮南、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等9试点城市,企业可凭特许经营协议或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等文件向银行贷款,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养护。2014年10月第一批74个城市基础设施PPP试点项目总投资约870亿元。虽然各级政府积极性较高,但是由于这些基础设施项目绝大多数属于微利项目,且回收期长,不确定因素多,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较少问津。

4.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少

安徽基础设施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数量较少。2013年有马鞍山慈湖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宣城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基础设施建设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3个,贷款4.5亿美元。

(三)县以下小城镇建设投融资存在体制障碍

小城镇建设投融资能力弱、渠道不畅,集中表现为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土地使用制度、户籍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

1.镇级财政薄弱县以下小城镇财政不能完全独立,收入上缴县财政,支出由县级财政拨给,财权与事权不对称,且多收不能多得,基础设施建设乏力。

2.市场化的投融资渠道不畅县以下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依赖银行性金融机构,但是小城镇企业可担保资产较少,银行贷款可投入数额非常受限。企业债券、信托计划等多种融资方式更是少见,民间资金投入渠道未能发挥作用。

3.缺乏必要的土地置换和流转机制2013年安徽选择20个县先行进行农村综合改革,做出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规定。试点县宁国2011年8月即出台办法,规定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设立抵押权融资。但是考虑到还款风险和抵押品处置难度,几年来银行一直拒绝给予抵押融资。

 

 

四、安徽小城镇投融资模式创新及对策措施

 

1. 编制小城镇投融资规划,加强城镇资产运营管理

(1)运用系统工程方法,编制投融资规划

以城镇发展规划为依据,编制投融资规划,注重整体投资测算,确立城镇建设开发策略和投资收益模式。实施新区开发或建成区改造升级方案,应进行整体设计,对建设项目进行整体打包和包装,引进不同类型投资者,以预期的土地资产升值为抵押进行多样化融资和收益分割。对非农建设用地实行有偿分期使用,分段分期开发,通过出让、拍卖使用权方式或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有序挂牌出让。实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融资方式多元化、规范化与市场化运作,鼓励镇村集体和企业投资各类市场、商城、商业街等经营性项目;对城镇空间资源及非经营性基础设施附属价值进行开发,利用城市街道、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等资产设置广告经营权,进行招标拍卖、有偿使用。为提高公共服务规模效益,可引导中心镇及相邻小城镇就相同业务开展公开招投标,将周边镇区的市政维护、污染治理、环卫清扫、垃圾收集运输、绿化养护等业务捆绑,采用租赁、承包和委托形式,实行社会化服务、市场化运行、企业化管理。

(2)采用多样化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

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期长、资金需求量大、收益少、风险大、融资困难问题,依托投融资规划,量身定制理财计划,控制建设时序,进行资金投入产出平衡。根据建设项目公益性程度采取不同的投融资方式,对于城镇道路、桥梁、公共场所照明等非经营性项目,由政府作为投资主体进行融资和建设,可采用财政金融相结合机制,财政资金以融资担保、银行优惠贷款或贷款贴息方式投入,同时还可采取发行市政债券、集合信托方式等方式,向社会投资者筹资。

对于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燃气和供热设施等准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可采取招标方式,选择项目法人进行建设及运营。探讨项目融资可行渠道和保障措施,调动企业采用PPP融资方式的积极性。进行项目融资时,应借助中介服务机构,确定每个具体项目商务条件,明确项目合作模式,找出风险控制举措,测算未来现金流,以促进项目与资本有效对接。

(二)建设和完善地方融资平台

公益或半公益、微利或无利的城镇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收时间长,地方融资平台有责任进行基础设施投融资。政府应壮大投融资平台投融资实力,建立合理的投资回收模式,以投融资平台为基础,探索多种市场化融资方式。

可将政府某方面经营性资产整体划入融资平台企业,以政府信用和开发银行信用为基础,构筑企业信用并实现多次信用增级,吸引债券、股票等其他商业资本形式进入小城镇建设领域。比如浙江省27个小城市试点镇,通过组建股份制投资建设公司,以BT、BOT、公办民营等方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共融入资金88.3亿元,吸引社会资本950亿元,社会资本占小城市投资比重高达77.4%。还可以融资平台企业为主干,引进有实力企业成立发展基金、合资公司等,进行区域合作开发。

(三)建立小城镇发展基金
1.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的放大效应

由于建设资金规模、收益期限、资金回收、市场环境、政策法律等方面限制,市场化主体进入小城镇建设意愿不高,融资以间接方式为主。设立政府性专项基金,吸引金融机构进入,通过联合放贷起到放大资金杠杆作用。2009年全国首个小城镇股权投资基金落户北京,首期规模25亿元,到2015年增资到100亿元,其中国开行下属金融公司出资80%,市政府出资20%。基金重点投放42个重点小城镇,通过机构进入及银团贷款,政府资金实现60倍的放大效应。2012年8家银行给予小城镇发展基金800亿元预授信支持,12家金融机构加盟,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土地整理等建设内容,总投资约700亿元,当年完成小城镇建设投资200亿元。

2.混合型私募基金的增资增信机制

2013年山西灵石、襄垣、武乡三县成立混合型私募基金,其中灵石、襄垣基金规模各为10亿元,武乡为5亿元。私募基金具有杠杆属性和增资增信机制,可发挥资本为纽带引导资源和要素集聚作用。财政以10%出资作为风险补偿,投入项目后拉动3倍银行贷款,产生30倍杠杆效应。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政府收储土地、小城镇建设、向农村合作组织注入资本等。其中襄垣基金主要投向新城镇新农村、移民安置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产城融合方式推进城镇建设,两年内计划通过搬迁、改造、撤并等渠道将现有983个自然村集聚为100个左右中心村。

安徽可以选择部分县(市)建立城镇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成立产业发展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以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城镇建设,引导旅游、工贸、生态型重点小城镇建立发展基金或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合作机构,撬动银团贷款,拉动社会投资,发挥杆杠效应。

(四)实施宅基地抵押投融资模式

1.借鉴重庆创新的地票制度

随着新一轮城镇化推进,农村出现居住人口稀少、甚至是空白村现象,开展搬迁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可将多余的农村宅基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用于产业园区建设,农民以入股形式分享宅基地租金收益。探索宅基地确权办证后抵押融资,建立地方性宅基地收储中心,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向银行融资,宅基地收储中心进行担保;或者农户将宅基地使用权卖给宅基地中心,宅基地中心以此向银行抵押融资,重庆创新的地票制度可以借鉴。

2.建立和完善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

2012年3月起,长丰县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尝试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将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财产实现可转售、抵押等,最终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2013年12月安徽出台土地新政策,规定20个试点县区农民宅基地可流转。2013年9月,宁国出台《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试行)》,规定自愿退出宅基地每亩最高可获6万元补助,但是宅基地流转后到银行不能抵押融资。芜湖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地同价,但银行执行起来却打了折扣,国有土地一般能贷评估价的70%,集体建设用地只能贷50%左右。需要结合各地实际,探讨建立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抵押贷款及相关配套制度。

          (作者单位:省社会科学院城乡所)


[1] 根据《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202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0%,城镇人口3900万人,规划20-50万的县城40个。

[2] 按照发展中国家(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GDP比例3%的最低线以及县域GDP年均增长8%的复合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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