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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资源环境承载本底,服务安徽“十四五”绿色发展

时间:2023-03-07 阅读:160 作者:蒋旭东,张贝尔,孙京禄,陆贝贝

       摘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是区域资源环境系统所能承受人类各种经济社会活动的能力。通过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体系,开展了我省105个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我省资源环境承载状况总体良好,区域差异明显,局部地区面临超载压力,相关问题需高度重视。为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推动安徽“十四五”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刚性约束,进一步疏解承载压力,提升资源禀赋和环境容量,创新并落实资源环境承载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关键词:资源环境承载力  评价  安徽省

       “十四五”规划是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十四五”时期,从发展水平看,我省处于中等收入向高水平收入迈进的攻关阶段;从发展方式看,处于要素依赖、粗放投入向创新驱动、集约节约转变的攻坚阶段。摸清资源环境承载现状,适时监测预警,提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依据,对我省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协调开发与保护关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方法
        近10年来,我省GDP年均增速从13.2%(2008—2012年)高速增长下降到8.9%(2013—2018年)中高速增长,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不可避免发生显著变化。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可实时掌握我省资源环境开发利用状况和超载情况,针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状况进行诊断和预判,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生态质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有利于安徽省在保护好“绿水青山”基础上,经营好“金山银山”,为推动安徽“十四五”绿色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本研究以国家发改委等13部委联合印发的相关技术规程为基础,对评价指标、指标阈值和集成方法进行了调整优化,构建形成适合我省实际的评价方法。以2016年为评价年,开展我省105个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预警。其主要方法及步骤如下:
      (一)研建指标体系
       根据相关规程,结合实际,研究建立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预警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安徽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系统

指标名称

指标含义

基础评价

土地资源压力指数

现状开发程度与适宜开发阈值的偏离情况

水资源压力指数

水资源使用量是否突破水资源红线上限约束,地下水超采情况

污染物浓度超标指数

大气和水环境污染超过国家相关环境标准情况

生态系统健康度

土地中度以上退化(水土流失)面积的比重和生态用地比重情况

专项评价

重点开发区域

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压力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情况

农产品主产区

耕地生产力

耕地面积变化和耕地质量变化的综合性指标

水土保持型生态功能区

水土流失指数

水土流失量与允许最大流失量比

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

水源涵养指数

因不同土地利用和土地覆盖形成的水源涵养能力差异

过程评价

资源利用效率变化

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变化

单位二三产增加值建设用地变化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水资源利用效率变化

单位GDP用水量变化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污染物强度变化

水污染强度变化

单位GDP污染物浓度变化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大气污染强度变化

林草覆盖率变化

林草覆盖率变化

林草面积占国土面积比的变化与全国变化水平比较


      (二)数据资料准备
       收集涉及承载能力评价所需的空间数据、监测数据、统计数据、文本数据、遥感影像等五类近二十种数据,并根据统一的数据标准和空间参考进行整合入库。空间参考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计数据和监测数据进行空间挂接赋值。
      (三)开展基础评价
       以土地资源压力指数、水资源压力指数、污染物浓度超标指数和生态系统健康度四个指标分别表征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和生态四个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基础性因子。对全省105个县(市、区)采用统一的指标体系进行基础性评价。
      (四)开展专项评价
       以《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各县(市、区)的主体功能定位为基础,对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级行政单元采用差异化评价指标,重点考察主体功能的实现程度。其中重点开发区域采用单位面积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数,农产品主产区采用耕地生产力,水土保持型生态功能区(大别山区和石台县)采用水土流失指数,水源涵养型生态功能区(除大别山区和石台县以外的生态功能区)采用水源涵养指数。
      (五)开展过程评价
       对105个县(市、区)的资源利用效率变化,污染物排放强度变化和生态质量变化情况进行评价。其中资源利用效率分解为土地利用效率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两个指标,污染物排放强度变化分解为大气污染物强度变化和水污染强度变化,生态质量变化用林草覆盖率变化表征。
      (六)开展集成评价
       综合基础评价和专项评价结果,判定现状超载类型,分为不超载、临界超载和超载三级。通过对2012-2016年土地资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变化,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物排放强度变化以及林草覆盖度变化等动态指标进行趋势评价。按照指标变化率与全国平均变化率对比情况,将承载趋势分为趋良、趋劣两类。
      (七)承载能力预警
       综合现状超载类型评价和承载趋势评价,确定各县、市、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等级。将超载且趋劣的定义为红色预警、超载且趋良的定义为橙色预警、临界超载且趋劣的定义为黄色预警、临界超载且趋良的定位蓝色预警,无超载的定义为绿色无警。

二、我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
      (一)资源环境承载现状总体良好
      从基础评价来看,全省土地资源承载状况良好,仅8个县区超载;水资源承载状况一般,有25个县区超载;环境承载状况良好,17个县区超载;生态承载状况优良,仅有6个县区超载。
      从主体功能分区专项评价来看,重点开发区域承载状况一般,49个重点开发区域中有15个超载,农产品主产区承载状况良好,40个农产品主产区中仅有4个超载,生态功能区承载状况优良,16个生态功能区无一超载。
      从综合承载状况来看,全省资源环境承载状况总体良好,105个县(市、区)中,有65个不超载,32个临界超载,仅8个存在超载,不超载的占60%以上。
全省资源环境承载状况呈显著区域差异(见表2)。从自然区域上看南部整体优于北部,皖北地区主要为超载至临界超载,江淮地区和皖南地区为临界超载至不超载。从主体功能区看,生态功能区资源环境承载状况最优,农产品主产区承载状况良好,重点开发区域承载状况相对较差。
表2  安徽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状

分区

超载县区数

临界超载县区数

不超载县区数

按自然区域划分

皖北地区

8

19

7

江淮地区

0

6

33

皖南地区

0

7

25

按主体功能划分

重点开发区域

5

20

23

农产品主产区

3

12

26

重点生态功能区

0

0

16

全省合计

8

32

65


      (二)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趋势显著向好
       我省资源利用效率、林草覆盖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整体呈现趋良特征(见表3)。资源利用效率、林草覆盖度提升显著,超过90%的县区提升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污染物排放强度下降速度加快,半数以上县区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速度超全国平均水平。总体来看,全省资源环境承载总体趋势显著趋好,有97个县区趋良,仅有8个县区趋劣。
表3  安徽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变化趋势

指标

趋良县区数

趋劣县区数

资源利用效率

96

9

污染物排放强度

59

46

林草覆盖度

102

3

资源环境承载变化总体趋势

97

8


     (三)大部分属于绿色无警和蓝色预警区
      全省绿色无警县区65个,占全省62%,主要分布于皖南和江淮地区。蓝色预警县区29个,占全省28%。全省90%县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呈现绿色无警—蓝色预警状态。红色、橙色和黄色预警区合计仅占全省10%左右,皖北地区和重点开发区域警情相对较重(见表4)。
表4  安徽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结果

分区名称

红色预警

橙色预警

黄色预警

蓝色预警

绿色无警

自然区域划分

皖北地区

3

5

2

17

7

江淮地区

0

0

0

6

33

皖南地区

0

0

1

6

25

主体功能划分

重点开发区

3

2

3

17

23

农产品主产区

0

3

0

12

26

生态功能区

0

0

0

0

16

全省合计

3

5

3

29

65


      (四)资源环境承载局部问题需高度重视
       1、皖北地区水资源环境超载严重
       “水”问题是阻碍皖北地区发展的重大资源环境障碍。一是水资源总量不足,以2016年为例,皖北地区单位面积水资源量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50%-80%,单位面积地表水资源量仅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30%-70%,生产用水、生活用水需求已接近并突破水资源供给极限。皖北地区仅有2个县区水资源无超载,地下水超采严重。二是河流流量小、流速缓,水环境容量小,广泛存在的农业面源污染、城乡生活污染压力已超过区域水环境容量,淮河北岸支流水质达III类水标准的不足30%。三是水资源超载和水环境超载问题交织叠加,水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用水被挤占,导致河流自净能力和河流水质进一步下降;水质性缺水又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在现有自然资源禀赋和工程技术水平条件下,皖北地区相对较低的水资源总量和水环境容量,难以承载大规模人口集聚和高强度国土开发。
       2、市辖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较大
       各地级市市辖区发展基础好、区位优越、发展潜力大,在《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几乎全部被定位为重点开发区域,承担新型城镇化工业化集聚发展任务。尽管该区域资源利用效率高、单位GDP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但资源损耗和污染物排放总量高,在相对狭小的国土空间内造成极高的资源环境承载压力。44个市辖区中,9个超载,26个临界超载,仅有9个不超载,部分市辖区国土开发强度已突破30%警戒线,各市城区空气质量仅黄山市达二级标准。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市辖区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将持续升高。
       3、沿江、沿淮、环巢湖地区超载风险高
      沿江、沿淮和环巢湖地区,国土开发建设、粮食安全保障和生态安全保护三类需求高度叠加。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迫切愿望下,往往造成开发方式粗放、开发强度失控、开发空间越位、开发结构失衡等问题,局部地区资源环境压力已接近承载上限,呈结构性超载。长江干流沿线20个县区中有7个为临界超载。淮河干流沿线18个县区中,有3个县区超载,7个县区临界超载。尽管该区域目前以无超载-临界超载为主,但全省承载状况趋劣的8个县区几乎全部位于本区域,未来资源环境超载风险较高。

三、相关建议
      (一)尊重规律,坚持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尊重自然规律,树立底线思维,将各类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以“十四五”规划和空间规划编制为契机,开展多层级、多尺度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按照评价结论重新审视并及时调整城镇边界、城镇规模、人口规模、开发强度等核心指标和控制线。特别是在资源环境超载严重的皖北地区,严格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测算水资源禀赋和水环境容量,适度调整地下水严重超采和水环境严重恶化区的城镇规模。
      (二)优化结构,疏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一是优化人口和城镇化空间格局。在超载严重区域,引导人口、产业和城市职能向外适度疏解。在资源禀赋优越、环境容量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产业新城、城市副中心、小城镇和特色小镇,承接超载地区人口和产业转移。二是优化产业结构。坚决淘汰退出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生态农林业。通过“飞地经济”等跨区域合作模式,引导超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整体迁出。精准识别超载成因及关联产业,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严重超载的县区,可借鉴生态功能区经验,探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根据资源环境超载状况、超载类型、超载成因和超载风险,明确禁止类和限制类产业。三是进一步优化种养结构。在水资源禀赋不足的区域,改善种植结构,优先发展节水作物和节水灌溉。在生态和环境超载区域,培育推广农业投入品需求量较低的作物品种和种养模式,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三)借力工程,提升资源禀赋与环境容量
       一是加快引江济淮等重大工程实施,通过跨流域调水、水系沟通、水源调蓄等工程增加地表水资源量,提升皖北地区水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二是在环巢湖、沿江、沿淮等区域,依托干支流及其沿线湿地和滨水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有序实施防护林建设、退圩还湖、退网还湖、退田还湖、江湖河连通等生态工程,构建一批生态廊道和生态保护网络,提升区域生态功能和环境容量。三是加强城乡污水处理和雨污分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减轻市辖区环境压力。
      (四)创新机制,落实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一是在国家技术规范基础上,尽快研究形成安徽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地方标准,为开展科学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编制空间规划提供标准规范支持。二是细化落实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等管控要求,形成基于综合超载类型的管控措施。明确管控主体,理顺管控关系,构建单项管控和综合管控操作细则。形成超载区域“泄压降警”的常态化机制。三是推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应用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选择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率先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财政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自然资源定价机制。
﹙作者单位:安徽省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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